中国传统家庭育儿观念的研究及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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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中国传统社会育儿呈现出不同于西方的特殊性

  中国传统社会育儿呈现出不同于西方的特殊性。其根源便在于,在传统中国,家庭不是简单的社会细胞,而被赋予了更为重要的意义。台湾学者杨慰春认为传统中国家庭有如下五个特点:复式家庭;男系制度;重男轻女;父对子期望高;财产共有。岳庆平则将其归纳为父家长制、祖先崇拜、重男轻女、孝亲意识等十大特征。

  按照当代心理人类学家许娘光的“许氏假设”,在任何一种既定的家属体系中,必有一种居支配地位的“轴”,而在传统中国,这一主轴在父子之间,是纵向的。家庭中的父子关系占优势,其他关系遭排斥,从而形成了前文中各个学者所归纳的传统家庭的特点。这些特点通过传统育儿方式继承下来,不断的强化这一父子主轴,而主轴属性下的育儿方式又决定了个体的态度和行为模式,对中国人的人格成长起到了巨大的影响作用。权威性是父子主轴的一大特点,也是传统中国育儿观念的一大特点。

  何怀宏,论述过西方社会中公民不服从的传统,而与此相对应,统中国社会公民的一大传统便是服从,即儒家经典学说中“尊尊”的一种表现。言之,是一种以责任义务为本位的育儿观念。这种育儿观念带来的一个直接后果就是服从观念的深入人心。服从事实上成为公众语境中的美德,孝道便是一个体现。

  在漫长的封建社会中,形成了一套严密的伦理宗法等级制度,下级对上级要忠诚,晚辈对长辈要顺从,虽然现在传统的伦理道德己失去了存在的社会基础,但作为一种观念形式的文化却还在继续。在家庭教育中表现为,家长总是意味着权威,作为统治者在家庭中处于核心地位。孩子在父母眼里永远是长不大的,一切要由父母做主,强调用诱导和压制的手法迫使儿童循规蹈矩,顺从听话。至今中国人在评价孩子时,听话、稳重仍是一大优点。

  主要源于儒家思想,孔子曾提出“为人父,止于慈”的观点。《孝经》有“严父莫大于配天”之语。此外,伦理纲常观念突出“孝”字,家长在家庭中拥有治家特权,子女对父母的“孝”体现在对其教诲的绝对服从;另外,由于血亲关系,子女对父母有本能的须从,因而父母的教育作用往往为他人所无法替代。颜之推著家训的初衷就是认为:“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信其所服。”正因为如此,家长很重视自己的言行对晚辈的导向作用。凡事亲作表率,现身说法,用自己的经验教育子孙。而子孙耳濡目染,相沿成习,形成良好的家风。

  “名”即名分、声望、名誉,重脑力劳动轻体力劳动,重理论轻实践,这是宗法制度下的产物。这种观念长期影响着中国人的思想行为,求功名“学而优则仕”,在这种文化传统的影响下,官本位思想,重官轻民,重权利轻义务等观念仍影响至今。中国式家庭教育往往着眼于孩子将来是否有出息,能否出人头地,光宗耀祖,因此,许多家长不断地用“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学而不厌”、“学贵有恒’“寒门出贵子”,甚至用“头悬梁、锥刺骨”等传统格言,教育自己的子女好好学习,以便将来出人头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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