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家银行785款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自断财路后还能买银行理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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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如果说今年的银行理财产品什么样的词最热,清盘、浮亏、提前终止一个比一个更冲击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

  如果说今年的银行理财产品什么样的词最热,清盘、浮亏、提前终止一个比一个更冲击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者。

  今年5月河北两家银行的智能存款产品全部提前清盘还没有引发大家的关注,今年5月20日,北京农商行通知理财购买者,根据资管新规及理财产品净值化转型要求,将于2020年5月20日提前终止“北京农商行金凤凰理财稳健富荣金色时光天添鑫悦享人民币理财产品”。很多人可能仍然会认为理财产品的提前终止是一些小银行的个别事例。

  事实上,出现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并非只有小银行,工商银行一款名为2018-8期“安享长盈”工银财富客户专属理财产品近日也公告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由2023年3月8日提前至2020年7月29日。

  数据显示,从2018年初到2020年10月20日,共有1618款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其中,仅2020年就有785款产品提前终止合约,涉及银行包括工商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广发银行、建设银行和北京农商行等众多大银行和小银行。

  首先,银行理财已经成为银行的负债和利润重要来源,银行提前终止理财合约是否是自断财路?

  银行理财业务的发展是随着银行转型以及金融脱媒化的发展而形成的,有银行主动进行战略转型、培育核心竞争力的选择,也有在互联网金融咄咄逼人的情形之下被动倒逼的因素,特别是随着银行的轻型化发展趋势,以及“大资管”新时代的来临,银行从基金公司、证券公司和信托公司销售渠道以及通过影子银行拓展非资产业务,蜕变成为一个实实在在的资产管理法律主体和经营管理主体。

  银行通过理财业务的发展,顺应了资产管理市场新的资产配置需求,提高银行资产管理自身的产品设计能力和综合配置能力,更好地加强银行资管行业上中下游金融机构的服务整合能力,完善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整体的产品和服务功能,从而理财业务得到了快速的发展。从2004年至今,银行理财规模从千亿元迅猛扩张至近30万亿元,成为百万亿的金融大资管中的绝对霸主。

  简单来说,银行通过理财业务实现了几个方面的目的:一是极大地满足了客户的需求,从而留住了客户;二是银行通过理财产品带动了传统的存款贷款业务的发展;三是理财业务实现了银行轻资产的盈利方式,从而成为银行非息利润的重要来源;四是最重要的是银行通过理财实现了多渠道的盈利方式。首家开业的理财子公司为例,截至2019年末工商银行非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26420.57亿元,工银理财总资产为163.97亿,全年实现净利润3.30亿。

  既然银行理财产品是银行主动负债、多元化业务发展和盈利的重要来源,那么,银行主动提前终止银行理财确实有自断财路的嫌疑。

  其次,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是否是为了符合监管新规的需要?应该说有一定的道理

  说到理财产品,都无法避开一个基本的监管规定即资产管理新规,而银行提前终止部分理财产品,最重要的两大原因之一即是为了满足资产管理新规的需要。

  2018年4月,央行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即资管新规。其中明确要求,银行理财要打破刚性兑付,破除多层嵌套与禁止资金池模式,实现净值化转型,保本型等违规理财产品必须退出。

  从合规的角度看,这次的理财产品之所以提前终止众多,一个重要的原因是资产管理新规出台以后符合合规的需要而采取的必然措施。工行有关负责人对理财产品提前终止说明时就表示,资管新规发布以来,积极推动落实理财业务经营整改,对于部分不符合新规要求且难以整改的产品予以提前终止,也是合规和整改的一部分。

  据相关数据统计,自2018年到2020年10月1日,银行理财市场提前终止的1432只产品中,1348只是理财新规发布之后终止的,占94.13%。这说明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确实有非常重要的原因是新资产新规出台以后的合规需要。说样的说法并非毫无道理。

  其三,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是否合法呢?银行有权利单方面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吗?

  相信很多人收到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通知时,都有这样的质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有合同的约定,即使理财产品提前终止也应该双方协商,如今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已经发行的理财产品合法吗?是不是侵犯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呢?

  从法律的角度上讲,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合法吗?答案是肯定的,因为还真的合法。银行单方面终止理财产品有合法性来自于两个方面:

  一是因为有合同约定。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时,相信大多数人都签有协议或者合同,而任何一款银行的理财产品的协议中都有关于提前终止的条款,即在一定的前提下,银行可以对理财产品进行提前终止。虽然每一家的表述可能并不相同,但一般情况下,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提前终止的表述场景时都会涉及两点:

  一是遇到重大金融政策调整。二是银行认为有必要终止的情形。工商银行的理财产品说明书里,明确提前终止的情况是:“为保护客户利益,工商银行可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提前终止本产品。”这就是银行单方面提前终止理财产品的法律保障和合法性的依据。

  二是监管的合规性。银行理财产品的产品说明书或者合同里有约定,“遇到重大金融政策调整”银行有权利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因此,在资产管理新规的大背景下,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就有一定的合理性。

  因此,无论是从合法合规的角度看,银行提前终止已经发行的理财产品,既合法又合规。

  任何事情,合规、合法的事情不一定是合理的。情与法之间虽然根本性上一致,但往往会存在一定的较量和反差。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就是这种情形,虽然合法合规但并一定合理。这也是很多人难以理解的地方。

  很多人分析银行理财产品提前终止的原因时,一般会认为,除了符合资产监管新规的要求以外,银行转移资金成本压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原因。

  银行提前终止理财产品除了合规合法的因素以外,银行是否有利益上的考虑呢?毕竟清退的理财产品都是收益比较高的理财产品。有的理财产品并不一定是因为监管的要求,银行理财收益的压力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

  从相关报道和统计中我们可以看出,提前清退的银行理财产品大都是收益较高的理财产品,如工商银行提前终止的2018-8期“安享长盈”工银财富客户专属理财产品,风险等级为R3,销售对象为个人高净值客户,预期收益率在5.5%-6.1%不等。公告显示该产品成立以来年化收益率6.1%。今年以来被提前终止的理财产品都跟这款产品一样,收益率比目前的市场平均水平高出一大截。

  大家知道,去年以来银行理财产品收益就已经进入下降通道,从5%的收益率不断下降到目前的“3”时代,并已经出现银行理财产品收益率创43个月新低。

  普益标准数据显示,2018年4月至2019年11月,银行理财产品平均收益率由4.82%降至3.89%,连续19个月下降。今年9月19日- -9月25日全国共发行1459款理财产品,其中封闭式预期收益型产品的平均收益率仅为3.72%。与此同时,银行理财产品出现扎堆浮亏的现象,从6月9日招银理财一只理财产品亏损4.42%开始,短短的不到20天的时间,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发展到近400只浮亏。

  在这种大背景下,银行提前终止高收益理财产品确实也有搭便车的嫌疑,毕竟以6.1%的年化收益率、期限五年的理财产品面临着资金成本收益倒挂的可能,对银行理财资金的运用是一个非常大的风险和难题。毕竟,面对全社会的利率水平下降和理财收益水平下降,银行能否维持和保持原有的收益水平是一个难题,有的银行对个别高收益特别是还有一定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顺势提前清退也是一种无奈的作法。但这样的做法却并不是一个负责任的做法。

  其五,如何面对目前银行理财产品出现亏损、高收益理财产品提前清退的难题?银行理财产品还值得购买吗?

  我们目前要认清银行理财产品的一个现实:一是银行理财产品的亏损实实在在地向我们起来,曾经的保本甚至保息的银行理财产品已经不再存在;二是银行的理财产品未来大多数都是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本质上已经不完全等同于以前的银行理财产品;三是银行理财产品是可能会面临提前终止和清退的,这一点必须理解和接受;四是银行理财产品未来大多数是净值型理财产品,与以前的理财产品无论是选择方式还是持有方式都会发生很大的变化。

  一是无论是从数量还是金额上看,目前出现亏损和提前终止的银行理财产品仍然是少数,今年三季度,343家银行共发行了21348款银行理财产品(包括封闭式预期收益型、开放式预期收益型、净值型产品),三季度末面向个人投资者的存续的开放式预期收益型理财产品共579151款,因此无论是400只理财产品出现浮亏,还是785款产品提前终止,都只是小概率事件。

  二是银行理财产品以中低风险产品为主,没有大规模发生违约潮和浮亏潮的基础。我国银行理财产品的资金投放的底层资产基本都是风险相对较低的资产,虽然目前出现的浮亏是由于债券价格回撤造成的,但目前我国不具有债券大规模爆发风险的基础。从进一步来看,银行理财产品基本上不会投资于股票等高风险资产,底层资产相对安全。

  三是从目前的整体情况看,宝宝类的理财产品仍然会有一定的市场空间。虽然目前只有1.3%左右的收益率,但居民家庭的日常生活类开支资金和生活备付类资金仍然会选择宝宝类理财。

  四是对于具有一定的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可以适度调整一部分资金用于购买权益类理财产品。权益类理财产品虽然风险相对较大,但是在目前股市具有一定投资价值趋势的大前提下,仍然有冲击较高收益的可能。

  五是对于稳健型的理财投资者,可以适当考虑风险较低的存款类产品。如大额存单和结构性存款,三年期的收益可以在4—5%之间。特别是结构性存款,具有保本和一定的最低保息功能前提下,可能达到一般理财产品的收益能力。

  六是可以通过调整和延长固定收益类理财产品的购买期限的方式,以时间对冲收益的下降。如以前大家习惯于购买三个月、半年以内期限的理财产品,可以调整为购买一年以上甚至三年期限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的收益仍然在4%以上。

  理财不仅仅是一个技术活,还需要我们理解和决策收益与风险、不同理财产品之间的差异性,银行理财收益下行和银行理财产品亏损、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告诉我们:闭着眼睛理财投资的时代已经结束,如何做好家庭理财规划是我们面临的新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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