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法中军事船只的无害通过权

来源:本站 浏览

小编: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

  可选中1个或多个下面的关键词,搜索相关资料。也可直接点“搜索资料”搜索整个问题。

  外国商船在领海享有无害通过的权利,这一点作为国际法规则是没有疑义的,但军舰是否享有同样的权利一直是个有争议的问题。在理论上,对1958年《领海与毗连区公约》(以下简称“58年公约”)和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以下简称“82年公约”)有关条款有不同的解释;在实践中,各国作法也不相同。多年来各种意见争执不下。本文拟对几种主张作一综述,并着重研究82年公约通过后的国际实践,尤其是有关的国家立法,在此基础上分析这一问题的发展趋势。

  外国军舰在领海是否享有无害通过权,主要涉及这样几个问题:(一)58年公约是否规定军舰享有无害通过权;(二)82年公约是否规定军舰享有无害通过权;(三)两个公约是否规定外国军舰通过领海应经事先批准或通知。对这三个问题的主要意见如下。

  58年公约第14条第2款规定:“在本公约各条款的规定的限制下,一切无论有海岸或无海岸的国家的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对这一条的理解有三种意见:第一种认为,“所有船舶”,在没有相反的意图时,包括军舰。因此,军舰应象其它船舶一样,享有无害通过权;第二种意见认为,“所有船舶”,仅指商船,因为如果这项权利授予军舰,就应有单独的条款表述;第三种意见认为,该公约对此问题并未作出规定,因此应看国际习惯法。〔1〕?

  82年公约在领海的无害通过规则上基本沿用了58年公约的规定。它在第17条规定,“在本公约的限制下,所有国家,不论为沿海国或内陆国,其船舶均享有无害通过领海的权利。”若将58年公约第14条与82年公约第17条进行比较,可以看到,除了措辞上的不同外,两个公约的规定几乎是相同的。因此,对82年公约第17条的理解仍有上述三种意见。

  目前在一些国家的实践中坚持要求外国军舰通过领海要事先批准或通知,其理由主要是在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上大会主席在全体会议上作的一项声明。该声明指出,提案国愿重申,“它们的这项决定不影响沿海国依照公约草案第19条(关于无害通过的意义)和第25条(关于沿海国的保护权)采取措施,保障其安全利益。〔2〕本回答由网友推荐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2013-06-09展开全部指外国船舶(主要指商船)在不损害沿海国的安宁和平及正常秩序的条件下,可以在不事先通知或征得沿海国同意的情况下,连续不间断的通过其领海的航行权利。

  领海是沿海国领土的组成部分,完全隶属于沿海国地主权管辖之下,为了照顾海洋航行自由地利益,沿海国一向允许外国商船在其领海上无害通过。《领海与毗连区公约》和《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均承认这项惯例并把它确定为一种制度,即外国船舶在他国领海享有无害通过权。

  “无害”,指不损害沿海国地秩序和安全。“通过”,是指穿过领海但不进入内水,或从内水驶出,或进入内水地航行。这种航行必须是继续不停和迅速前进,只在遇到不可抗力或遇难地场合才能停船和下锚。

  潜水艇通过时必须在海面航行并展示其国旗。外国船舶通过时,必须遵守沿海国地法律和沿海国为无害通过而制定的规章制度,以及关于防止海上碰撞的国际规则。已赞过已踩过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评论收起匿名用户

当前网址:http://www.sx-news.com/junshi/2019-08-21/127747.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西部头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