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科思股份于2020年7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822万股,发行股票价格为30.56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臧宝玉、范信龙,联席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
科思股份于2020年7月22日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2822万股,发行股票价格为30.56元/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臧宝玉、范信龙,联席主承销商为华英证券。
科思股份的控股股东为科思投资,实际控制人为周旭明和周久京。截至2019年末,科思投资直接持有公司589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份的69.57%,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周旭明直接持有公司500.00万股股份,持有公司控股股东科思投资(科思投资直接持有公司69.57%的股份)100.00%的股权。科思投资同时系南京科投(持有公司3.14%的股份)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南京科投0.12%的权益。周久京直接持有公司550.00万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股份的6.50%。周久京与周旭明为父子关系,故周久京与周旭明认定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控制科思股份85.11%的股权。
周久京与周旭明二人均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值得注意的是,科思股份曾于2016年挂牌新三板,2016年7月29日发布的公开转让说明书显示,周旭明为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
科思股份主要从事日用化学品原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包括防晒剂等化妆品活性成分、合成香料等。
科思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8.62亿元,募集资金净额为7.85亿元,其中4.30亿元用于马鞍山科思化学有限公司25000t/a高端日用香原料及防晒剂配套项目(一期工程),6160.00万元用于安徽圣诺贝化学科技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2.0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贷款,9353.11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科思股份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7727.21万元,其中,保荐机构民生证券与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获得保荐及承销费用6045.66万元,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获得审计验资费用712.08万元,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获得律师费用431.13万元。
过去四年,科思股份收到的现金均不敌营业收入。2016年至2019年,科思股份营业收入分别为6.09亿元、7.11亿元、9.72亿元、11.00亿元;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98亿元、6.81亿元、9.70亿元、10.85亿元。
2016年至2019年,科思股份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348.89万元、4278.35万元、8675.46万元、1.54亿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9735.76万元、6668.55万元、9351.51万元、1.58亿元。
科思股份2020年一季度营收微降。2020年第一季度,公司营业收入为3.02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4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4709.1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38%;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8493.25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5.00%。
科思股份九成收入来自境外市场。2016年至2019年,科思股份境外销售金额分别为5.57亿元、6.40亿元、8.63亿元、9.82亿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1.80%、90.72%、89.78%、90.14%。
据北京商报,快消新零售专家鲍跃忠表示,科思股份重点依靠海外市场在未来会面临很多问题,短期来看,疫情已经造成了海外市场严重下滑,这必定会影响一些企业的发展;从长期来看,疫情过后,整个的世界经济秩序也会发生一些改变,所以,科思股份需要尽快调整,实现从国内市场和海外市场同步发展。
由于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高企,证监会反馈意见要求科思股份分析发行人是否对大客户存在依赖,未来是否存在影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重大不利情形,发行人是否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并结合行业状况、主要客户的市场地位以及相关合同条款,详细分析发行人与主要客户交易可持续性等问题。”
另外,有媒体质疑科思股份产品低价卖给境外第一大客户。《电鳗财经》指出,公司从帝斯曼获得大量订单的背后,是其低价销售策略,公司对帝斯曼销售产品毛利率,远低于境外销售毛利率。
据《电鳗财经》报道,2019年上半年,科思股份部分产品境外毛利率明显低于境内毛利率。当期,公司阿伏苯宗境外销售毛利率31.04%,低于境内36.65%毛利率。奥克立林境外销售毛利率21.72%,远低于境内毛利率35.93%。水杨酸异辛酯境外销售毛利率31.29%,境内毛利率为40.29%。
同期,科思股份向帝斯曼销售阿伏苯宗金额为5349.14万元,该产品毛利率为30.33%,不仅远低于该产品境内毛利率,也低于该产品境外毛利率31.04%。公司向帝斯曼销售奥克立林销售金额为3050.56万元,该产品毛利率为21.64%,不仅低于当期该产品境内毛利率,也低于当期该产品境外毛利率21.72%。
2018年,科思股份阿伏苯宗、原膜散酯、奥克立林、水杨酸异辛酯境外销售毛利率分别为30.47%、30.20%、14.62%、28.03%。同期,公司向帝斯曼销售情况中,上述产品毛利率分别为27.92%、20.11%、12.37%、20.34%,全面大幅低于境外销售毛利率。
此外,科思股份前五大客户中,有一位同为竞争对手。招股书显示,科思股份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分别为巴斯夫、德之馨、印度 Chemspec 公司、克拉玛、森馨科技、万香国际有限公司、黄石市美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菏泽远东强亚新材料有限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科思股份主要竞争对手之一德之馨,在2016年至2018年为公司第二大客户,在2019年为公司第三大客户。2016年至2019年,科思股份对德之馨销售金额分别为8243.96万元、7712.79万元、8456.53万元、6850.86万元;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13.54%、10.85%、8.70%、6.23%。
2017年12月,宿迁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宿豫城管罚字〔2017〕第0000111号及宿豫城管罚字〔2017〕第0000112号),子公司宿迁科思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卫生间及配电室,孙公司宿迁杰科因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配电室被分别处以罚款0.37万元和0.56万元。
2018年3月,宿迁市宿豫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宿豫)安监罚〔2018〕6号),子公司宿迁科思因作业前未进行动火分析,生产、储存、使用部分危险物品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以及北厂区灌区一台空气呼吸器压力低于正常工作压力等安全方面的违规行为,被分别处以3万元、6万元及1万元的罚款,合计罚款10万元。
此前2015年12月,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出具《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决定书》(马环法〔2015〕157 号),子公司安徽圣诺贝排放水污染物超标罚款2.36万元,由于临近年末,上述款项实际于2016年年初支付。该处罚并未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裁判文书网2017年12月19日发布《张贵、孙敏儿等污染环境罪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科思股份子公司宿迁科思及孙公司宿迁杰科安全环保科主任尹平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上述裁判文书显示,2014年4月,被告人张贵通过朋友介绍认识被告人尹平,联系购买宿迁杰科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红油”(精馏残渣)用作烧火油、防水材料等。被告人尹平明知“红油”(精馏残渣)是危险废物且张贵无危险废物经营资质,仍擅自以每桶人民币30元的价格分两次向张贵非法出售上述危险废物280桶左右,非法获利人民币7000元。被告人张贵将上述危险废物露天存放于不具备危险废物储存条件的江苏中旭公司场地。案发后,公安机关现场扣押上述危险废物56.53吨。
据被告人尹平的供述,证实宿迁科思化学有限公司和宿迁杰科公司同属于南京科思工贸有限公司,其在公司一直担任两个公司的安全环保科主任,分管两个公司环保、危险废物的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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