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广州分行教您识破非法集资“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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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电子化日益发展,各种新型金融犯罪层出不穷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电子化日益发展,各种新型金融犯罪层出不穷。如何提高新型金融犯罪的防范能力、加大惩治力度、完善法律法规,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目前,2020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已经正式启动,本期的“金融知识微课堂”特别邀请了民生银行天河支行厅堂主管程圆来带大家一起了解防范非法集资的相关知识。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据了解,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非法性、公开性、利诱性、社会性四个特征要件。非法性是指没有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不是合法经营的;公开性是指非法集资往往会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利诱性是指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社会性是指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识别非法集资,我们可以‘四看’”,程圆介绍,“一看融资合法性,除了看是否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还要看是否取得相关金融牌照或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二看宣传内容,看宣传中是否含有或暗示‘有担保、无风险、高收益、稳赚不赔’等内容。三看经营模式,有没有实体项目,项目真实性、资金的投向去向、获取利润的方式等。四看参与集资主体,是不是主要面向老年人等特定群体。”

  程圆提醒大家,如遇以下情形向公众集资的,务必提高警惕:以“看广告、赚外快”“消费返利”为幌子的;以境外投资股权、期权、外汇、贵金属等为幌子的;以投资养老产业可获高额回报或“免费”养老、“以房”养老等为幌子的;以私募入股、合伙办企业为幌子,但不办理企业工商注册登记的;以投资虚拟货币、区块链等为幌子的;以“扶贫”“互助”“慈善”“影视文化”等为幌子的;在街头、商场、超市等发放投资理财等内容广告传单的;以组织考察、旅游、讲座等方式招揽老年群众的;“投资、理财”公司、网站及服务器在境外的;要求以现金方式或向个人账户、境外账户缴纳投资款的。

  “非法集资有一些常见的手段”程圆告诉记者,“一是承诺高额回报。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二是编造虚假项目。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三是以虚假宣传造势。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四是利用亲情诱骗。有些类传销非法集资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值得注意的是,非法集资还有一些常见的套路步骤。典型非法集资活动的“四部曲”包括:

  第一步:画饼。非法集资人会编织一个或多个尽可能“高大上”的项目。以“新技术”“新革命”“新政策”“虚拟货币”等为幌子,描绘一幅预期报酬丰厚的蓝图,把集资参与人的胃口“吊”起来,让其产生“不容错过”“机不可失”的错觉。非法集资人一般会把“饼”画大,尽可能吸引参与人眼球。

  第二步:造势。利用一切资源把声势做大。非法集资人通常会举办各种造势活动,比如新闻发布会、产品推介会、现场观摩会、体验日活动、知识讲座等;组织集体旅游、考察等,赠送米面油、话费等小礼品;大量展示各种或真或假的“技术认证”“获奖证书”“政府批文”;公布一些领导视察影视资料,公司领导与政府官员、明星合影;故意把活动选在政府会议中心、礼堂进行,其场面之大、规格之高极具欺骗性。

  第三步:吸金。想方设法套取你口袋里的钱。非法集资人通过返点、分红,给参与人初尝“甜头”,使其相信把钱放在他那儿不仅有可观的收入,而且比放在自己口袋里还安全,参与人不仅将自己的钱倾囊而出,还动员亲友加入,集资金额越滚越大。

  第四部:跑路。非法集资人往往会在“吸金”一段时间后跑路,或者因为原本就是“庞氏骗局”人去楼空,或者因为经营不善致使资金链断裂。集资参与人遭受惨重经济损失,甚至血本无归。

  那么,我们到底应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呢?程圆向大家支招:不要轻易相信所谓的高息“保险”、高息“理财”,因为风险和收益是匹配的,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不被小礼品打动,不接收“先返息”之类的诱饵,记住天上不会掉馅饼;要通过正规渠道购买金融产品,不与相关从业人员个人签订投资理财协议,购买产品过程中要尽量做到通过银行、保险、基金等公司官网、客服热线或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网站查询人员、查询产品等;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关注政府部门发布的非法集资风险提示,遇到涉嫌非法集资行为及时举报投诉报警。

  除此之外,还要做到“三思”。一思自己是否真正了解该产品及市场行情。二思产品是否符合市场规律。三思自身经济实力是否具备抗风险能力。如果遇到相关投资集资类宣传,一定要避免头脑发热,先征求家人和朋友的意见,最好拖延一晚再决定。不要盲目相信造势宣传、熟人介绍、专家推荐,不要被高利诱惑盲目投资。

  厌恶损失是每一个消费者的心理,非法集资恰是抓住了这一点,用心理安慰和物质补偿双管齐下给消费者灌输“不会损失本金”的鸡汤。记者再次提醒大家,投资有风险,千万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口中所说的“天上掉馅饼”的好事,涉及金钱交易需警惕。本期“金融知识微课堂”就介绍到这里,感谢大家的关注,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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