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投顾业务12个月海通证券、海通资管双双被监管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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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3月25日,上交所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3月25日,上交所公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子公司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及相关责任人员分别收到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以下简称“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事先告知书。

  海通证券称,公司收到上海证监局《责令增加合规检查次数、责令暂停部分业务事先告知书》(沪证监机构字〔2021〕92号),原文如下:

  根据《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上海证监局拟对海通证券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的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责令暂停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关于被处罚原因,上海证监局表示,第一,经查,海通证券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以下行为:一是公司在开展部分投资顾问、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过程中,未按照审慎经营原则,有效控制和防范风险,未能审慎评估公司经营管理行为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第二,公司未将相关业务行为纳入全面合规风控体系,合规风控机制存在缺失,违反了《合规办法》第三条和《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25号,经证监会令第166号修正)第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第三,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内部控制存在漏洞,债券承销与资产管理等业务缺少有效隔离,利益冲突审查机制存在缺失。

  此外,海证监局拟作出如下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一是责令海通证券自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年内,每3个月开展一次内部合规检查,并在每次检查后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合规检查报告。

  二是自监督管理措施决定作出之日起12个月内,责令暂停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机构投资者提供债券投资顾问业务。

  除了海通证券被处罚,海通资管被采取责令暂停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管产品提供投资顾问业务12个月、责令暂停新增私募资产管理产品备案6个月的监督管理措施。

  据悉 ,2020年11月18日,海通证券因涉嫌帮助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城煤电”)违规发债,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

  交易商协会当时指出,通过对永城煤电开展自律调查,根据调查获取的线索并结合相关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涉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和交易所市场公司债券。根据相关规定,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子公司开展自律调查。

  2020年12月20日,海通证券表示,将开展自查自纠,并问责涉永煤债责任人。

  海通证券指出,将积极配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调查,公司认真检视反思业务运作,立即采取相关整改措施,加强培训学习,对业务流程进一步查缺补漏,完善相关内部控制措施,提升规范化运作水平。同时,对违反行业自律规则和公司相关规定的北京债券融资部总经理夏坤、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厉栋、海通资管副总经理张士军、海通期货副总经理姚弘等相关责任人,公司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

  2021年1月8日,海通证券、海通期货以及海通资管,因违反银行间债券市场相关自律管理规则的行为,被交易商协会警告,同时均被责令针对相关事件中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深入的整改。

  据海通证券官网,公司成立于1988年,基本建成涵盖证券期货经纪、投行、自营、资产管理、私募股权投资、另类投资、融资租赁、境外银行等多个业务领域的金融服务集团。截至2020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达7296亿元,归属母公司净资产达1544亿元,均排名行业第二位。

  2021年2月26日,海通证券发布业绩快报,2020年,公司营业收入381.5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9.4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8.7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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