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殷骏:给演艺、体育类高校学生开堂“专业法治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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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近年来,艺术界人士违法、犯罪情况趋于多发、普遍,违法犯罪行为数量、频次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近年来,艺术界人士违法、犯罪情况趋于多发、普遍,违法犯罪行为数量、频次也有逐年增加的趋势。

  之所以发生上述现象,究其原因或许是,我国高校演艺类、传媒类、体育类专业的学生专业培养方案中缺乏必要的法律类课程。这种专业课程上法律类课程的缺乏甚至缺失导致上述专业学生法律素养较差,法律意识淡薄,最终发生上述不当行为。

  根据笔者调查,目前我国高校中表演、舞蹈、导演、主持、体育等专业学生培养方案中与法律有关的大都仅为思修类课程,而这些课程大都是我国高等教育所有学生的公共基础课,课程中的法律相关内容主要涉及日常生活,且较为浅显、简单,不少相关课程认课教师甚至并非法学专业出身。相比之下,如经济、管理、交通运输等专业大类的培养方案中,除了上述公共基础课之外,还设置有民法、合同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版权法、物流法等与其专业领域未来从事的实务高度相关的法律类专业必修课或专业选修课。事实证明,这些课程的设置是十分必要。由于艺术、传媒、体育类专业学生培养过程中与学生未来从事工作相关的法律类课程教育、学习的缺失,或许抬升了这些专业毕业生未来发生违法犯罪行为的可能性。

  有鉴于此,建议采取如下措施:第一,在高校艺术类、传媒类专业本科学生、研究生、博士生的专业培养方案中增设相关法律课程作为必修课程或专设法律类选修课程,并配以相应学分。第二,在设置具体课程时,应根据各专业大类及各专业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确定所应开设的课程;如针对编导专业应开设有助于杜绝洗钱行为的《刑法》以及知识产权法、版权法等课程,针对表演专业及体育类专业,则应开设有助于防止偷逃税款及体罚、性侵等行为发生的《税法》《侵权责任法》等课程。

  演艺界、体育界著名人士法律意识的提升,可以消除负面影响,也能起到正面带头作用,引导社会大众知法、守法。

  (作者系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研究院社会研究所所长、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殷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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