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滨海新区一村民诉称征地补偿款存在不足额支付和截留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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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

 贯彻党的群众路线,首先要对群众有感情,真正把自己当作群众的一员、把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要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改进群众工作方法,提高群众工作水平。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小王庄镇陈寨庄村村民刘某贵,反应本村因建设国家电网架线基塔征地补偿存在不足额支付和补偿款截留,没有及时发放补偿款等问题。

         
      
       去年4月,在我的基本农田里因建设基塔分为永久和临时征地,永久征地按市里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每亩4.8万元已给予补偿。在今年4月工程结束,临时征地的补偿却未按市里公布的标准给予全额补偿。
       
 
       村委会负责人给的标准是临时征地期限内不允许耕种(征用前没有告知不允许耕种),按空白地补偿。空白地补偿每亩800元,补偿两年按每年两季的庄稼补四季。这四季补偿里,只有一季按青苗补偿,青苗补偿小麦每亩1940元,玉米每亩1830元。这个标准是市里公布的公开标准,我就和村委会负责人咨询这个问题,不应该按空白地补偿,因为不是我主动不耕种,是配合建设,政策不允许我耕种,这个损失不应该由我承担,应该按被征用前三年统一平均年产值或者青苗标准补偿(土地管理法有明确规定),不该降低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水平保障。
      
 
       每亩800元的补偿标准是由谁制定的?多次沟通没有给出合理解释,只给了“别人都是这样补偿的”答复。而按他给的补偿800元价格已经低于平均年产值了,降低了被征收人的生活保障,所以我觉得有问题。第一,拿不出相关补偿标准材料,解释不清800元补偿标准出自哪里;第二,我查不到政府公布的标准里有这个800元的数额。我自己所掌握的只有区、市级政府才有权制定征地补偿标准(土地管理法中对临时征地有明确规定),县级以下政府只有执行权,没有制定补偿标准的权利。如果有合同制定标准,也是需要开村民大会,通过被征收土地所有人签字通过才可以(相关会议没有开过)。
     
 
       现在给的只有一季小麦1940元的补偿,其它三季都按空白地补偿,这个补偿解释明显不合理。有哪一个靠种地生活的百姓,三季不种地,这是因为支持了建设基塔不让耕种的,如果耕种了就按抢栽抢种处理,不耕种就按空白地补偿,这不成了地方霸王条款了吗?明明有补偿标准只给一季的,其它三季随他们给还要补偿标准做什么?而且解释不清800元数额是谁制定的,这个标准完全没有说服力,所以导致我至今没有签字同意,没有拿到临时征地补偿。
       另外一个问题是,补偿款在2022年已经拨款到位,而我是一名肺部肿瘤症患者,三级肢体残疾人,家庭是低保家庭,因为我一年里住院达7次没钱治疗,四处借钱,多次询问补偿款问题,指望补偿款救命生活,负责人以快过年了补偿款下发处理不完,过完春节以工程没有完成,需要完成以后一起发放为由,一直拖到今年4月份工程结束,发放补偿款签字确认时,才发现补偿款数额存在不合理情况。
       为此,我咨询了12348法律热线,给我的法律解释这个行为不合理,也是有问题的,应该补偿款下来及时发放。因为家庭经济问题,考虑到起诉需要经济支出,所以选择寻求上级相关部门的帮助。我多次拨打12345市政热线,村里、镇里给热线的回复是我抢栽抢种。连基本的征地补偿都没有支付给我,何来的抢栽抢种?这就是他们自相矛盾的解释,耕种了按抢栽抢种,不耕种按空白地补偿,太让人想不通了。
       因为我需要每月住院治疗,控制病情发展需要钱,这样拖着不给予解决,让我倍感心酸与无奈。恳请上级领导在百忙中给予关注,设身处地为民着想,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维护百姓合法权益。
       来源:头条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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