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有权送子女去“暴力”戒网机构吗

来源:本站 浏览

小编:  2016年9月17日,年仅16岁的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她将自己的母亲绑在家里的椅子上,以不给吃喝以及殴打的方式折磨了8天,最终导致其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

  2016年9月17日,年仅16岁的陈某向警方投案自首,她将自己的母亲绑在家里的椅子上,以不给吃喝以及殴打的方式折磨了8天,最终导致其母亲经抢救无效死亡。

  如果以“网瘾少年弑母”这个标题在网络上搜索,就会发现类似的案例还有很多。而且,这些案例有着极为相似的脉络走向:少年上网成瘾——父母忧心焦虑——听到戒除网瘾机构的宣传——将孩子强行送往戒除网瘾的机构——孩子在这些机构内受到非人的待遇——孩子对家长产生极度的仇恨——悲剧发生。

  其实,公众早已从这些悲剧中认识到,孩子们在这些动辄以“电击”“关禁闭”“殴打”作为“治疗手段”的机构中到底遭遇了什么,但他们仍会为亲手将自己的孩子送到戒除网瘾机构的家长辩解:他们都是为了孩子好,只是病急乱投医罢了。

  在中国人的传统观念中,父母打孩子是一项固有的权力,这种权力不但自己行使,还可以允许他人行使。比如有的父母嘱咐老师:孩子要是不听话,您狠狠地揍,没事的。

  然而,站在法律的角度,答案是否定的。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有抚养他们的义务,但在履行这项义务的同时,并没有伤害子女的权力,更没有让他人来伤害自己子女的权力。

  在相关的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看到因为孩子拒绝去戒除网瘾的机构,有的父母甚至会配合这些机构的人员在网吧、街头,以多人突然袭击的方式强行将孩子带走,送往戒除网瘾的机构接受所谓的治疗。他们不知道,这种行为其实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8条的规定,涉嫌非法拘禁罪。

  在戒除网瘾的机构内发生的暴力行为同样涉嫌犯罪。比如,那些故意对孩子进行殴打,造成孩子轻伤以上危害的,就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4条的规定,涉嫌故意伤害罪。那些对女性进行侮辱、猥亵、甚至奸淫的,则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46条、第237条、第236条,涉嫌侮辱罪、猥亵罪,以及强奸罪。

  对于那些被强行送往戒除网瘾机构,正在受到伤害的孩子来说,他们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寻找机会向警方求助,由警方将他们从这些机构中解救出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当前网址:http://www.sx-news.com/shehui/2019-04-05/87930.html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陕西新闻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