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和籴”主要表现为某些非常时期的抑配征购行为,且多为政府强行抑配
“和籴”主要表现为某些非常时期的抑配征购行为,且多为政府强行抑配。名曰“和籴”却一点也不“和”,“棓头打出和籴米,丁口签来自愿军。”金末诗人李节的诗句揭露了“和籴”的真相。 金朝后期百姓“和籴”负担很重。崇庆元年(1212 年),南宋贺正旦使程卓回程中途经过真定府,闻“车夫怨言征取之扰,自常赋外,有曰和籴,又曰初借。前途言者亦如是”。这里的“初借”,可能更是不支籴本的平白勒取。由于不堪“和籴”重负,不少百姓流亡他乡,“兴定元年,上颇闻百姓以和籴太重,弃业者多,命宰臣加意焉”。说明“和籴”已成为百姓重要负担。
金末和籴之最为后人诟病者,莫过于“阑籴”一事。宣宗南迁以后,黄河以北屡经兵火,田野荒芜,百姓无食,于是有商人从河南贩运粮食到河北牟利,金政府为解决内部粮食供应不足问题,于宣宗贞祐三年(1215 年)八月,“增沿河阑籴之法,十取其八,以抑贩粟之弊,仍严禁私渡”。阑籴的实行等于是断绝了河北的粮食来源,因饥饿而死者甚重,河北行省侯挚上凑请罢此法:“今河朔饥甚,人至相食,观、沧等州斗米银十余两,殍殣相属。伏见沿河上下许贩粟北渡,然每石官籴其八,彼商人非有济物之心也,所以涉河往来者特利其厚息而已,利既无有,谁复为之。……愿止其籴,纵民输贩为便。”
可见,金政权面对经济残破的局面,虽力图采取种种措施加以挽救,但不啻于涸泽而渔,哀怨四起,只能加速其灭亡。
军须钱是金代政府财政收入中甚为重要的一项,在没有战争的情况下,税额一般不会很高,而一旦发生战争,庞大的军费开支仅靠正常的岁课无法解决,不足的部分就以军须钱的名义向百姓征敛。 金章宗承安三年(1198 年),金军北伐阻卜,“以军须所费甚大,乞验天下物力均征。拟依黄河夫钱例,征军须钱,验各路新籍物力,每贯征钱四贯,西京、北京、辽东路每贯征钱二贯,临潢、全州则免征。”此次军须钱的征收以承安三年通检推排所定的物力钱为标准,每贯物力钱征军须钱 4 贯,当时物力钱总额约 258 万贯,军须钱 4 倍于此,则为 1034 万贯,考虑到西京、北京、辽东路减半及临潢、全州免征,实际征收额应近1000 万贯。试想这只是金朝对外的局部战争,军需所耗就如此巨大,世宗年间的政府年收入也就不过 1000 多万贯,战争影响可想而知。金朝后期,蒙古大举进攻,又有与西夏、南宋的战事,无论就其规模还是军费对财政的需求,都远远超过金与阻卜的战争。而特别是在宣宗南迁以后,国土大部沦丧,正常岁课多不可能,只能通过追加军须钱来应付军事开支。
关于金代后期军须钱的情况,史料很少,只能从只言片语中看出些眉目。《金史》卷 14《宣宗纪上》载:贞祐三年(1215 年)七月“诏河北郡县军须并减河南之半”。当时宣宗已经南迁,河北屡遭兵祸,地方割据严重,许多州县已不在金政权直接控制之下,这种情况下,金政府仍在河北征收军须钱。说明军须钱在金末的政府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已成为财枯力竭的金政权的救命稻草。军须钱纳期的变化也可以说明这一问题。在章宗承安三年以前的军须钱是“周年三限送纳”,后因对阻卜的战争改为“半年三限输纳”。88到宣宗兴定三年(1219 年),有记载:“免单丁民户月输军需钱”,可知南渡以后已经改为一月一输。纳期的紧迫说明军费开支越来越大,也说明政府财政日益恶化,已经无力支撑。
金朝末年,由于经济困窘,政府为挽救残败的财政,通过滥发纸币以剥削人民,却无雄厚的准备金作为纸币的基础,引起纸币贬值势在必然。其发行量之大超过历代。从宣宗贞祐二年(1214 年)到金末 20 年间,屡变钞之名目,但钞价却不断跌落。贞祐二年(1214 年)发行贞祐交钞,后又改为宝券,但不到一年,就“每贯仅直一钱,曾不及工墨之费”,交钞贬值已至千倍。到贞祐四年(1216 年)八月,据平章高琪奏:“今千钱之券仅直数钱,随造随尽,工物日增,不有以救之,弊将滋甚。”
兴定元年(1217 年)又发行贞祐通宝,“凡一贯当‘贞祐宝券’千贯”,“通宝四贯为银一两”。不久又跌价至八百贯当银一两。兴定五年(1221 年),发行兴定宝泉,“每贯当通宝四百贯,以二贯为银一两”,从宝券到宝泉,纸币直接贬值了 400000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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