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摘要: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摘要: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4日。
10月20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公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11月4日。征求意见稿规定,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还首次增加了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以及赡养老人等六大专项附加扣除。完成相关程序后,暂行办法将依法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这是我国首次在个税制度中引入专项附加扣除概念,也是我国推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税制的重要一步,将对我国社会造成深远的影响。综合来看,工薪阶层作为个税缴纳的主力军,将成为这次个税改革的最大受益者。
首先,这次减税受益人数众多,辐射面广。依照征求意见稿,专项附加扣除额度子女教育每月1000元,首套房贷款利息每月1000元,租房1200元,赡养老人2000元。考虑到“五险一金”和5000元免征额,这意味着税前收入1万/月以下的大部分人都将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其次,减税幅度超市场预期,以月收入2万元为例,个税改革前每月应缴个税3120元,改革后提高起征点加上4项附加扣除,可少纳税2290元,税负水平降低73.40%。
根据某研究机构的计算,由于专项扣抵的资格可以让给家里收入最高的人来扣除,月收入为25000元的群体所享受的税负降幅额度是大的。预计这次税改所带来的总减税规模在2500-2800亿元之间。当然减税幅度是因人而异的,要看个人的工资收入和能够享受多少附加扣除。但在同等收入的情况下,家庭负担越重的人可享受的扣除就越多。这体现了个税改革较好地兼顾了公平和效率的原则,比单纯提高个税起征点更加凸显了公平性,从而在结构上缓解了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
不难理解,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关键在于如何落实,这也是此次税改的难点。毕竟我国人口众多,而每个人的具体情况又有所不同,怎么抵扣、抵扣多少是很大的难题。虽然多项附加扣除全国皆实施同一个标准定额(除了大病医疗是标准限额据实扣除外,其余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均是标准定额)的操作办法,极大降低了操作难度,已尽可能把复杂问题简单化,但税务部门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众多挑战。
比如:这项改革牵涉到住房、医疗、教育、养老等方方面面,如何理顺各部门的关系,让他们通力合作,向税务部门提供或协助核实信息?在保护纳税人的隐私和方便纳税人的同时,又如何防范虚假骗税逃税等行为?税务机关如何简化申报系统,以使新的个税制度便于操作和使用……
既然是征求意见稿,这就意味着暂行办法还有待改善的空间,希望社会公众能畅所欲言,提出更多可行兼具建设性的意见,以使暂行办法能堵塞各种漏洞,尽可能体现公平合理、简便易行、切实减负、改善民生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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