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5月25日,记者从广东省鹤山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文
5月25日,记者从广东省鹤山市检察院获悉,该院以涉嫌故意伤害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陈某文。
经查,2019年5月17日凌晨,犯罪嫌疑人陈某文因生活琐事与其妻子姚某发生口角,后用拳脚对姚某实施殴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姚某伤情达到轻伤一级。
5月21日下午,汕头市潮南公安分局在其官方微博上发布消息回应此事。警方称:今晨,一则家暴视频在微博、微信群中传播引起众多网友关注。视频中,一男子对一妇女拳打脚踢,旁边一小孩受惊吓哭闹不止,妇女有潮汕口音。汕头公安接报后高度关注该视频,迅速联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经排查,视频中被殴打妇女及施暴男子户籍地均在汕头市,但两人已外出打工多时。经有关部门进一步调查,该视频事发地为广东江门鹤山市。目前,施暴男子已被当地警方带走接受调查。
22日,记者从鹤山市妇联了解到,目前妇联已经介入处理此事,也联系到被打女子,她目前在家属陪同下在广州接受治疗。
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事发当日施暴的丈夫陈某正在出租屋内睡觉,因为天气炎热便开着风扇。其妻子姚女士想给孩子煮粥,就拔掉了风扇插头,丈夫被热醒后两人发生争执。据姚女士介绍,双方争执过程中其丈夫扬言要打她,所以她才架设手机想要录下视频,随后便发生了视频中的一幕。
姚女士告诉妇联工作人员,其丈夫早先也曾对她使用过暴力,但情况相对轻微,被打后她也立即报警。在交谈中,姚女士强烈表示希望与丈夫离婚,并对自己的人身安全感到担忧。鹤山市妇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也向姚某说明了离婚的相关途径和办法,待公安机关调查后,也会持续跟踪和帮助姚女士。
其一,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委会、村委会、妇联等单位投诉、反映或求助;
白云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吴彤彤建议,如遭受家庭暴力,除了要有反家暴的勇气之外,更要做到智勇双全,学习通过收集证据依法反家暴来保护自己。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法律规定及审判实践中的经验总结,在遭受家庭暴力时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收集证据:
1.身份信息材料。包括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身份证、户籍卡、居住信息在内的能够证明公民身份信息的材料。
2.关系证明材料。包括结婚证、户口簿等材料证实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婚姻关系、亲子关系、亲属关系、同居关系、抚养关系等。由于人身保护令所涉及的是特定的法律关系,故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确保申请保护的法益确属法律保护的范畴。
3.公安机关证明。公安机关的相关证据材料作为官方证明证明力最强的种类,是最应当予以重视的。在受到家庭暴力侵害时,受害人要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固定证据。按照法律规定,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4.医院证明、病历资料等材料。以殴打为代表的家庭暴力行为一般会给受害人造成轻重不一的伤害,受害人应及时前往医院就医,通过医疗机构的诊疗病历来确定自身受伤情况。通过提供因遭受家暴而前往医院就医的诊疗记录,结合确切的事件经过、受害人对于加害过程的描述,能相互印证家庭暴力行为的存在。
5.证人证言。家庭暴力受害者的亲属、朋友、邻居、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相关工作人员知道了解相关家庭暴力情况的,都可以作为证人提供证人证言,证明家庭暴力行为的切实存在。作为证实家暴行为的证据。
6.音、视频资料。包括录像、录音、照片等音、视频资料。无论是对于人身的直接伤害,或是通过打砸财物、言语行为间接威胁,都可通过录音、录像、摄影的形式将证据固定,反映遭受家庭暴力的真实状况,寻求法律的依法保护。
7.妇联、居(村)委会、受害人单位、法援机构、人民调解组织及其他社会组织的证明。受害人遭受家暴时,可以向以上组织求助,相关组织接到求助后,应及时处理,协助化解矛盾,提供咨询等援助,相关机构的证明亦可以佐证侵害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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