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军事报道中“时间”要素的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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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编:  新闻报道中,时间要素的地位不容忽视

  新闻报道中,时间要素的地位不容忽视。然而,当下的一些军事报道,对于时间要素的运用存在种种误区,违背了时间的一维性、延续性、顺序性原则,不符合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因此,必须从改作风、转文风做起,着力解决有关问题,以增强军事报道的真实性和可信度。

  在新闻的“5W+1H”6个要素中,时间要素(When)的地位不容忽视。一个事实要成为新闻,必须具备两个基本特点:一是真实,二是新鲜。其中的“真实”,就包括时间的真实;而“新鲜”,更是与时间要素息息相关。因此,新闻报道的特性和价值,往往取决于它的时间要素。对于军事新闻而言,“军事”是特质,“新闻”是本质。因此,军事新闻应遵循新闻传播的普遍规律,不应无视时间要素的意义和价值。

  事物沿着单向度的时间不断发展变化,人们追求新鲜的事物则永无止境。这是新闻业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不断演进的动力之源,也是新闻工作者“与时间赛跑”的动力之源。对于军事新闻工作者而言,追求时效性强的“冒着热气”的新闻,理应成为一种职业追求。

  “新闻是历史的草稿”,今天的新闻,明天或许就是重要的史料。一些重要的军事报道,必将载入我国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史册,并在特定的时间坐标上留下不可磨灭的印记。因此,军事新闻工作者应当具备历史的眼光,更深刻地认识到军事报道中时间要素的重要性。

  处于不同时间点、时间段的事物,被时间标定了相互之间的关系,时序上谁先谁后是不可逆的。新闻报道中,一旦时序错乱,就会造成逻辑紊乱、违背常识、失真失实。因此,军事新闻工作者应当仔细查证核对、用准用好时间要素,避免因时间错乱而使新闻留下“硬伤”,给读者造成困扰。

  笔者在编校军事新闻稿件的过程中发现,新闻的六要素中,最受作者轻视而认识误区、使用误区最多的,就是时间要素。下面,结合笔者的所见所闻所感,对相关问题梳理如下。

  有这样一类稿件,为了反映当前的成绩,就全盘否定以往的工作,大张旗鼓地标榜“今是而昨非”。如,为了表扬新一届党委班子上任后如何清正廉洁,就把上一届党委班子说得一塌糊涂;为了突出典型人物进步速度如何之快,就把他以前写得如何落后。这样的稿件,明显违背了时间的延续性,把“今天”和“昨天”硬生生地割裂开来,形成两个互不相干的独立体。这样的稿件,不仅难以令人信服,反而会让读者产生逆反心理,使得“先进典型”成了被质疑、被嘲讽、被反感、被抵制的对象,也不利于被报道单位的团结,常常产生负面宣传效果。

  因此,军事报道必须尊重时间的特性,尤其是时间的延续性特征,既以发展的观点看问题,又以辩证的观点看问题,充分认清“今天是昨天的继承,明天是今天的延续”,不能人为地割裂时间。只有这样,才能避免表述的绝对化,使新闻报道线.“昨天”刚部署,“今天”就见效。

  这样的稿件不胜枚举:刚开展的某项活动,立刻落实到位、取得成果、形成经验材料;刚下发的某个通知,马上深入领会、全面学习、有效贯彻落实;刚组织的调查研究,当即收集了多少条意见建议,梳理出多少项突出问题。在一篇稿件中,有这样的表述:某部官兵观看一场文艺演出后,深受鼓舞和激励,在接受上级训练考核时,成绩较往年有喜人提升……试问,这样的话有人信吗?军事报道中的“拔苗助长”现象,应当引起重视。深入探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作者缺乏正确的时间观念,为了新闻报道能尽快刊发,忽视了事物的变化发展规律,忽视了事物发展由此及彼需要的“时间差”。

  还有一类时间问题,与此相似。如,一篇报道救灾行动的稿件中提到:一个赶赴灾区的医生,3天步行300多公里……估算一下,按正常人每小时5公里的步行速度,这名医生每天花在走路上的时间超过20小时,哪还有时间去救病人?这说明作者要么是采访不实不细,要么是拍脑袋编造数据。

  有些稿件里,从头至尾没有出现一个具体时间,只有一些“近日”之类的模糊表述。倘若细究,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一是发生在“很久前”的事情,为了使之看上去有时效性,硬要加个“前不久”;二是对经常性工作的报道,作者认为时间要素不重要,于是胡编乱造个时间,应付了事;三是“无中生有”,编造一些根本没有发生过的事,时间自然也就模糊处理了。

  这几类情况中,虽然稿件作者意识到时间是新闻不可或缺的要素,但是其认识仅停留在浅表层面,把这种“不可或缺”当成是形式上的,而非实质上的,以致于新闻报道中的时间要素形同虚设,成了装点门面的“花瓶”、随意乱贴的“标签”、弄虚作假的“马甲”,不仅“要素”不“要”,反而损害了新闻的价值,留下了失实的隐患。

  新闻,一般是指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然而,有的军事报道中,对时效性的追求达到偏执的程度,把将要发生、还未发生的事情,写成已经发生、刚刚发生的事情。如此一来,即便稿件短时间内没有刊发,仍然具有较强的“时效性”。这和“预测性报道”的不同之处在于:后者是明确告诉读者,事情还未发生,将来要发生;前者则是,事情还未发生,却已“被发生”。这种对时效性的畸形追求,实际上是把时间要素当成垫脚石、敲门砖,为的是稿件能顺利刊发,或是为了时效性“看上去很美”。这种做法违背了新闻传播规律,必须旗帜鲜明地反对和抵制。

  军事新闻报道中,时序错乱的现象并不鲜见。比如,一篇稿件中有这样的表述:在边境自卫还击作战中,该团×连×班在班长××带领下,叫响了“××”的战斗口号。如今,这句口号已熔铸为团魂,催生了“××营”“××连”等英模集体……据查证,文中提到的这些英模集体,应是抗日战争或解放战争时期被授予的荣誉称号,而当时所谓的“××”战斗口号还未产生,所以“催生”的说法并不妥当。

  再如,一篇稿件中提到:“今天是唐山大地震40周年纪念日,××单位作为当年首批抵达震中展开救援的部队之一……”经查证,此单位当年还未组建,参加救援的是此单位的前身,所以文中表述也不准确。

  上述问题尤其需引起注意。在国防和军队改革向纵深推进的过程中,一些单位裁撤并减,一些单位组建成立,应当避免把老单位的事迹、荣誉、成绩等,安到新单位上,即所谓“新瓶装旧酒”,如:“北部战区是雷锋精神的诞生地、学雷锋活动的发源地。”这种表述是不准确的,北部战区才刚组建,怎么能“诞生”雷锋精神?再如,另一篇稿件中提到:“××善后办某弹药仓库连续16年安全无事故。”这个善后办也是新组建单位,哪里来的“16年”?类似这样的表述,既不准确,也不严肃,应当仔细斟酌,改用更加稳妥的表述方式。

  有一类稿件,牵涉到引述此前已经报道过的事件,由于查证的功夫没有做足,造成时间与已经刊发的报道不吻合、相冲突。如,一篇报道抗洪抢险的稿件中,引述此前已报道的“东方之星”号客轮翻沉事件救援情况:“2015年6月1日9时许,‘东方之星’号旅游客船在长江中游湖北监利水域倾覆沉没”“当天(6月1日,笔者注)14时许”……经查证,此稿时间表述错误:“9时许”应为“21时30分许”,“当天”应为“6月2日”。这类简单的差错,更不应该出现。

  习主席在视察解放军报社时强调,“要研究把握现代新闻传播规律”“强化职业精神和职业操守”。改进我们的军事报道,就应当认真贯彻落实习主席的指示要求,转作风、改文风,俯下身、沉下心,察实情、说实话,努力推出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作品,用手中的笔为时代放歌、为官兵抒写,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答卷。惟其如此,才不愧为“桅杆上的瞭望者”“潮头上的挺立者”,才能“做党和人民信赖的新闻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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