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人才,是一项事业乃至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
人才,是一项事业乃至一座城市最核心的竞争力。年终岁末,2019年新篇章即将翻开,嘉兴市一项教育引才政策先声夺人。
12月28日,记者从嘉兴市教育局获悉,新出台的《嘉兴市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覆盖5类高层次教育人才,细化了人才安居、柔性引才、子女入学等政策,被称为史上最细、最实,力度最大。
《办法》明确,所谓教育高层次人才,是指从市外引进,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定期限聘用合同或服务合同,在专业技术、教育教学管理、教育科研、创业创新和人才培养等领域具有较大成就的教育人才。
为保证引才工作科学有序,办法根据不同层级把教育高层次人才分为A、B、C、D、E五类,其中,A类人才包括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级教学名师、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领军人才、省“万人计划”杰出人才、省特级专家等;B类人才包括国务院批准的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千人计划”专家、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模范教师等。
据了解,该《办法》从职称、课题研究、获奖情况等方面,对各类人才均有明确表述和要求,同时也欢迎全日制应届硕士毕业生,985、211、“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等年轻才俊来我市从事教育事业。
为了给人才提供宜居宜业、符合个人发展的环境,《办法》对人才安居办法、待遇工资外津贴、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奖励、人才子女入学等均进行了明确和细化。
《办法》按照《嘉兴市人才安居暂行办法》,对符合条件的A、B、C、D类教育高层次人才在我市购买商品房的给予不同数额的购房补贴,或租房补贴;此外,对符合条件的A、B、C、D类教育高层次人才子女,给予相对应的入学优惠政策。
为积极发挥引进人才在人才培养、科研创新上的引领作用,《办法》特设立教育科研成果奖和创新人才培养专项奖励,对获部(省)级教育科研成果一、二等奖,厅(地)级教育科研成果一、二等奖的人才给予奖励,同时对指导学生在国际或全国数学、物理、化学、生物或信息奥林匹克竞赛上获得金奖、银奖(一、二等奖)的人才,每生次给予最高20万元奖励。
据了解,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实行属地管理机制,市属学校的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其他学校人才引进工作由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各学校(单位)也可以采取岗位聘用、项目聘用、项目合作等方式多渠道引进符合条件的教育高层次人才,专业技术岗位已满的单位,可采取设立“特设岗位”的方式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
此外,《办法》强化“不求所有、但求所用”人才理念,搭建了柔性引才渠道,通过签订“导师制”短期服务合同,大力引进长三角“三省一市”知名高校教师、中小学名师名校长来禾担任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指导顾问、学科竞赛教练等职,切实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的深度和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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