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编: “作为一名教师,我敬业爱岗,将诸多艺术元素融入课堂教学中,得到教研人员、同行、学生、家长的广泛高度好评,愿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可是在我被单位违规解
“作为一名教师,我敬业爱岗,将诸多艺术元素融入课堂教学中,得到教研人员、同行、学生、家长的广泛高度好评,愿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可是在我被单位违规解聘后,当地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的不公平裁决,让我感到失望和无助。”11月8日,家住天津市红桥区的王某军致函上级领导如是说。
1988年8月起,我入职天津市红桥区跃进里小学任语文教学兼班主任工作,1998年12月取得高级教师职称。在任职期间,我潜心钻研教学方法,形成自己独特的教学风格,取得了突出的教学效果,得到了学生和家长的广泛好评,却在单位屡受伤害。
其一,1995我带的毕业班成绩非常不错,考重点人数全年级最多,全区语文第一名也是我班学生。转年当时学校主任叶某刚找我要香烟,我不懂也不接受学校潜规则,没有搭理,结果被刁难安排科任课。本来我带毕业班工作就非常繁重,身体严重透支,加之主任对我的排挤,又生闷气,得了胸膜炎,住院多次,胸水化脓,身心极不愉快。但我对工作并不懈怠,为了工作一直在坚持。
其二,2000年6月,同办公室的一名教师和我说话,她说你经常在报纸发表摄影作品,赚了很多钱吧?此时,新上任的校长张某华到我办公室找别的教师,听到了这句话。过了几天,张校长让我去校长室,拿着一封匿名信,说家长反映我,内容是我上课经常让学生自学,还经常让学生免写作业,局长说让我下岗。
我解释说,我让学生先自学是为了启发学生开动脑筋思考问题,然后对不会的知识才掌握的更深刻。免写是让部分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不写简单重复的字词作业,布置他们写日记、周记、看课外书,提高阅读写作能力。张校长不听我的解释,说局长说让你下岗,老大姐帮你想办法,并告知了她家地址。
我知道我没有过错,更不符合下岗条件,是张校长误认为我有钱,在刁难。想想叶主任找我要香烟,我没有搭理,被安排科任课的受到的伤害,我给张校长送去了600元左右(当时一个月工资)的东西。我带着胸腔脓包仍认真工作,考试成绩突出,将最后一名且比别的班差4分的班级,教到平均分第一、优秀率第一、全年级前8名均为我班学生。7月初期末工作的全体会上,张校长却将我作为反面典型,降任课年级。我的身心受到严重伤害,严重失眠、情绪特别不好。
其三,我承受着严重身心伤害,父亲去世后认真工作,副校长刘某说我父亲生病住院去世十分消瘦,让我休息几天不用参加阅卷。我以为是领导关心我,过后才知道是被设圈套错过优惠购房机会,给已经享受分房的教师第二次享受优惠购房。
这么多严重的身心伤害,我彻夜不眠、情绪不好,前往区教育局找局长姜某某解决问题未果后,前往教育部反映情况。教育部信访科开具介绍信,让区教育局领导负责解决。教育局长姜某某调查核实后,确认成绩的取得不是偶然,很多次考试成绩都很好;区教研室下校听课,学校100多名教师仅4名教师的课被评为A级课就包括我。局长承诺,调整好身体一定放在更重要岗位;为我解决房子并与校长协调后让我调整一段时间身体,享受与在职相同的福利待遇。
2004年6月,我失眠好转,前往学校上班,时任校长刘某以我气色不好为由不给我安排岗位。实际不让我工作的真实原因,一是刘某让我错失福利购房机会,她感觉我会找她理论;二是刘某给的月考试卷答案有时有明显错误,组里教师都发现了,我并没有说什么,有的教师和她说,我评价她业务素质差,搬弄是非。刘某还编造我课文没有讲完,不让我跟班。担心我会责问她哪篇课文没讲;三是刘某涉嫌违规办班,误认为我会反映曝光。因为此前学校开办计算机课,收取费用被家长反映到报社,被曝光。还有一次,学校违规强制学生上提高班,被家长投诉到报社,被曝光(实际此前学校因为经常放学太晚被媒体曝过光)。
我坚持去上班,刘某采取以下手段剥夺我的工作权利。一是我去单位上班,刘某不给我办公桌,不安排岗位;二是我找刘某谈话,她报过一次警,说我无理取闹。出警民警让我和刘某一起去派出所,刘某不去,让副校长高某某一起去。派出所民警问了几句,就让我们回去了;三是以后我多次去学校上班,她让副校长高某某阻止我,不让我进办公室、校长室。我找到区教育局办公室,让我回去听信,一直没有消息。我坚持去学校,还是遭到高某某阻止。
2005年9月,孙某新接替刘某担任校长。我再次到单位上班,时任校长孙某新说,刘某任职一年,单位欠下几十万元的债,现在正在筹集取暖费用,过些天你再来。过些天我坚持去单位上班,孙某新又让我表示放弃小中高的职称评选,我不同意。孙某新不让我上班,我只能坐有课老师的位置。
在孙某新任职期间,我收到很多匿名电话、信息,其中有的信息内容是“洗脑”,甚至还有“仙人跳”。我多次要求与孙某新去教育局解决,未果。孙某新阻止我上班的手段,一是我去单位上班,不给办公桌,不给安排岗位;二是我找孙某新谈话,她东躲西藏,常常找不到人;三是我去单位上班,一进学校时,传达室就给孙某新打电话,然后孙某新布置单位小团体人员跟着我。我坐没有课老师的位置,就布置人指桑骂槐。我去打水、去卫生间、出校门时,指桑骂槐的人再次跟在我前后;四是我多次找到教育局,没有给解决。
后来任某接替孙某新工作,阻碍我上班的手段更严重。我坚持到单位上班,没有办公室和岗位,只能坐在有课老师的位置。就是我坐在办公室看书,也经常有小团体成员去骚扰、侮辱,好几次让后勤人员软硬兼施,将我弄到校外。我去教育局反映,约定好时间,任某就派后勤组人员去骚扰、恐吓。
2017年12月4日,我和任某谈话,她说我用水杯砍她。报警后,出警的民警分析现场后,说水杯不是我砍的;2018年我和任某谈话,指责她报警说我用水杯砍她涉嫌诽谤。任某说当时水杯玻璃碴子溅破她隐形眼镜,和我胡搅蛮缠。
单位长期对我实施“软暴力”对我身心影响极大,我一个普通教师只能向教育局反映,区教育局袒护、推卸责任。2021年5月,我再次去教育局反映问题无果后,6月2日我再次去教育部反映问题,并且通知了单位人事干部王某老师。9月份学校开学,我坚持去上班,任某不给办公桌,没有我的岗位,我坚持找她说理。9月6日下午,任某播放我用水杯砍她的假视频后,民警又出现在学校操场。我回家后给教育局打电话,也没有回复解决。
事实证明,刘某、孙某新、任某不让我工作,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他们的一些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担心我知道的清楚会举报。
刘某涉嫌违规办班、出国(不知道是否合法),任职一年单位欠下几十万元的债;孙某新出国,涉嫌违规办幼儿园、搞小团体、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任某任职期间,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特别混乱,涉嫌违规办幼儿园、搞小团体,表现平平的教师都能入党,还评上小中高职称等,出现多起责任事故,违纪行为特别多。
2022年6月初,我再次与新调来的校长李某义沟通,亦未能解决相关问题。2022年6月中旬,我在向教育局反映无果、区教育局工作人员张某泰和单位串通作假等情况下,借助自媒体反映单位小团体人员工作中的违纪行为。2022年6月29日,我去单位用电脑考试,顺便谈下学期工作问题,门卫说校长指示不能让我进学校,需要48小时核酸证明。我说我的健康码是绿色,国家规定健康码绿色就行。但门卫说校长告诉他不让我进,并且教师孙某从学校走到学校门口骂街。
2022年7月8日,我去区矛盾调解中心反映问题。当时矛盾调解中心给单位打了电话,发给我登记表。我说回家填写后7月11日交。
2022年7月10日,单位以我严重违纪、无故旷工为由,向我送达解除聘用合同(人事关系)通知。他们就是想在我交反映材料之前,将我解聘。我得忙着解决被解聘的事情,7月11日无法去矛盾调解中心交材料。
在送达解聘通知时,是傍晚6点42分,任某和“闺蜜”孙某(2017年12月4日,民警出警时说任某歪曲事实,素质差,孙某就骂街)和小团体成员孙某花(和我搭班时总让我替她干“干活”,时间长了我有意见,她就说不靠谱和不文明的话)、陌生老者等。老者带路并指着我住宅位置,然后和孙某躲在隐蔽处,任某等人站在我居住小区我回家的路上,孙某花躲在暗处拍视频。
我未告诉任何人我新搬家的地址,单位怎么知道的?而且通过看监控视频,他们在我进小区的前几分钟到达小区,对我的行踪掌握的如此准确,是跟踪或者手机定位?根据我去的地点偏僻,道路不能过汽车,朋友们分析是进行了手机定位。带路的老者是谁?孙某是体育教师,孙某花是低年级数学教师有什么资格参与?送达方式是否存在变相威胁呢?
我从事教师工作多年,每年参加教师继续教育,取得继续教育合格证,2017年获得市里颁发的从事教育30年证书。在身体状况允许工作以后,多次主动地要求上班,均遭到拒绝。如果是我无故不上班,单位怎么能一直为我发放工资及福利待遇呢?单位强制我接受潜规则,给我解聘后,将我档案放到街道。我去查档案,在我考绩卡片上写着:该同志患抑郁症。 我认为这是捏造事实,伤害人格,是为了把重要岗位和小中高职称给小团体成员,特别是担心我将学校涉嫌违规违纪行为以及他们涉嫌以权谋私的现象曝光。
我一直在逐级反映,被单位捏造事实,在我不存在严重违纪、无故旷工的前提下,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其行为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规定,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给我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心理创伤。是对通过自媒体曝光他们涉嫌违规违纪行为的教师实施的打击报复。
无奈之下,我聘请了律师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裁决,要求继续履行聘用合同,却没有得到支持,驳回了我的诉讼请求。对此,我和律师无法认同。
一,2003年2月至2022年6月份,单位一直发给我一线教师工资奖金、班主任费。如果是我自己的原因无故不工作,怎么能享受这个待遇呢?
二,我向仲裁委员提供了2021—2022学年度单位人事岗位安排的完整录音。录音的内容是学校教师的具体岗位,没有提到我的名字,没有岗位。是单位阻碍我上班,根本没有我的岗位。
三,单位说自2022年6月7日到6月27日,我连续旷工15天,且一年累计超过30天,更不属实。2022年5月份到6月12日,天津中小学居家上网课,教师都居家办公。单位也没有给我教材、备课本,没有告知上哪个网站、给哪个班学生上课,大家都居家办公,说我没有去单位上班,简直是“可笑至极”。
四,我向仲裁员提交了2022年6月6日,我主动到单位找新任校长李某义的完整谈话录音。单位提交的是将开头结尾进行了删除的视频,属于无效证据。谈话结尾内容如下:李某义说:“工作的问题,您回去再考虑一下,回头咱再谈。”我说:“给我一个联系方式。”李某义说:“就往学校找我来。”我说:“有时候放假找不到。”李某义说:“打传达室电话就行。”
这段录音是谈话的结尾,说明工作的问题还得继续谈。仲裁员不采纳我的完整录音,采信删除开头结尾的无效视频,显然是不公裁决。
五,单位说我旷工,在此之前我从未收到过关于上班的催告函。
六,学校解聘教师,需要学校把相关材料报送到教育局人事科,由科长调查、核实、审批、签字,然后需要教育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主管局长审批签字。单位没有这个解聘流程,直接把我解聘,属于违规解聘。
七,单位不是采取邮寄送达解聘书,是非法手段获取的我家地址,到小区送达,是非法方式送达。
此外,我还提交了单位前任校长、现任支书任某在2021年9月6日下午1点35分播放虚假诽谤我的视频,以及我几次要见区教育局局长的录音,仲裁员根本没采纳。
作为一名教师,我敬业爱岗,将诸多艺术元素融入课堂教学中,得到教研人员、同行、学生、家长的广泛高度好评,愿意为祖国的教育事业做出应有的贡献。现在区劳动人事仲裁的不公平裁决,让我感到失望和无助。我给区教育局现任领导写申诉书不给解决,让信访科回复,说由法院裁决,这是否属于行政不作为?我实在走投无路了,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恳请得到上级领导及社会各界朋友的关注、指导和支持,不胜感激。
来源:文化与教育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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